办理地点
本市户籍居民婚姻状况登记项目发生变化,需要变更的,应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。
所需材料
在中国大陆地区结婚/离婚
需提交: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,同时提交本人的《居民户口簿》。
在中国港澳台地区结婚/离婚
在香港结婚/离婚的需提交: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。
在澳门结婚/离婚的需提交:结婚证或离婚证。
在台湾结婚/离婚的需提交: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。
除上述材料外,应同时提交本人的《居民户口簿》。
在国外结婚/离婚
需提交:结婚证及翻译件或离婚证及翻译件;驻外使馆对结婚证或离婚证的认证。
除上述材料外,应同时提交本人的《居民户口簿》。
注:翻译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,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即可。
来源: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